獨尊華語,違法無據
——要求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公約,保障教育自主佮參政平等權
威權時期的「國語政策」是對台灣語言族群的文化清洗佮制度歧視,侵害聯合國《世界人權宣言》所保障的人性尊嚴、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佮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》所保障的平等文化權、教育權佮政治參與權。
民主化了後,兩蔣時期的《國語推行辦法》佮《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》佇2003年、2014年正式廢止矣。立法院亦通過人權《兩公約》在內的五項國際人權公約。2019年總統又閣公布《國家語言發展法》。表示台灣已經邁向尊重多元、保障語言平權之路。毋過誠可惜,目前政府佇軍隊、司法、立法、教育、國家考試等領域,猶原共華語作為唯一標準來排除其他語言,毋但無任何法律根據,又閣牴觸立法院家己所通過的法律。而且違反民主多元、平等的普世價值。
台灣本底無佇講華語。主計處2020年統計,超過八成民眾猶原會曉講兩種以上的語言 ,表示多語台灣才是社會現實。可惜長期以來,義務教育強迫學生干焦會當用華語爾爾,無法度用各種的本土語學習數學、社會、自然等科。國家考試佮政府文書仝款排除其他國家語言。造成「多數民眾納稅予政府,來消滅家已語言」的奇形制度,致使文化斷層、祖孫無仝語。違反民主國家愛公平分配教育資源、保障自由發展文化人格的精神。
阮主張:(一)政府愛依法行政,終止無法律根據的強制華語教育。共華語改成選修,保障人民有權自由選擇本土語言來接受義務教育。落實聯合國《消除教育歧視國際公約》的教育自主權;(二)保障人民有權用家己的語言參與公共事務,而且佇升學、國家考試、司法、擔任公職軍職等方面會使平等。落實人權《兩公約》保障之平等參政權、文化權。
阮相信,多語並存絕對毋是治理負擔,顛倒是促進社會韌性、深化民主參與的必要基礎。實務上聯合國祕書處使用兩種工作語言、六種法律語言,通行無礙。盧森堡亦佇教育、行政、司法文書上制度化保障三種語言,人民仝款溝通順利。所以政府運作建立佇孤一語言霸權頂頭,是落伍民族國家的陷眠。依法保障語言平等,才是法治國的根本。
最後,維護語言多樣性是國際潮流。台灣現此時猶閣有的二十外種本土語言攏已經倚險矣。獨尊華語毋但加速文化流失,閣較增加外國資訊使弄佮干預(FIMI)風險。語言平等毋是福利,是基本權利。所以,政府愛趕緊檢討威權不義所遺留的歧視政策,復振台灣寶貴的多語傳統。
To̍k-chun Hôa-gí, ûi-hoat bô kì
——Iau-kiû chèng-hú lo̍h-si̍t Kok-chè Jîn-koân Kong-iok, pó-chiòng kàu-io̍k chū-chú kap chham-chèng pêng-téng-koân
Ui-koân sî-kî ê “Kok-gí chèng-chheh” sī tùi Tâi-oân ê gí-giân cho̍k-kûn ê bûn-hòa chheng-sé kap chè-tō͘ kî-sī, chhim-hāi Liân-ha̍p-kok《Sè-kài Jîn-koân Soan-giân》só͘ pó-chiòng ê jîn-sèng chun-giâm, 《Kong-bîn kap Chèng-tī Koân-lī Kok-chè Kong-iok》kap《Keng-chè Siā-hōe Bûn-hòa Koân-lī Kok-chè Kong-iok》só͘ pó-chiòng ê pêng-téng-koân, bûn-hòa-koân, kàu-io̍k-koân kap chèng-tī chham-ú-koân.
Bíng-chú-hòa liáu-āu, Nn̄g Chiúⁿ sî-kî ê《Kok-gí Thui-hêng Pān-hoat》kap《Kok-gí Thui-hêng Úi-oân-hōe Chó͘-chit Tiâu-lē》tī 2003 nî, 2014 nî chèng-sek huì-chí. Li̍p-hoat-īⁿ i̍k thong-kè jîn-koân《Nn̄g Kong-iok》chāi-lāi ê gō͘ hāng kok-chè jîn-koân kong-iok. 2019 nî chóng-thóng iū-koh kong-pò͘《Kok-ka Gí-giân Hoat-tián Hoat》. Che piáu-sī Tâi-oân í-keng māi-hiòng chun-tiōng to-goân, pó-chiòng gí-giân pêng-koân ê lō͘. M̄-koh chiâⁿ khó-sioh, bo̍k-chêng chèng-hú tī kun-tūi, sī-hoat, li̍p-hoat, kàu-io̍k, kok-ka khó-chhì tán léng-he̍k, iáu-goân kā Hôa-gí chòe ûi-it piau-chún lâi pâi-tû kî-tha gí-giân, m̄-nā bô jīm-hô hoat-lu̍t kin-kì, iū-koh tí-tak Li̍p-hoat-īⁿ ka-kī só͘ thong-kè ê hoat-lu̍t. Jî-chhiáⁿ, án-ne mā ûi-hoán bíng-chú to-goân, pêng-téng ê phó͘-sè kè-ta̍t.
Tâi-oân pún-té m̄-tī kóng Hôa-gí. Chú-kè Chhù 2020 nî thống-kè, chiau-kè peh-sêng bîn-chiòng iáu-goân ē-hiáu kóng nn̄g chióng í-siōng ê gí-giân, piáu-sī to-gí Tâi-oân chiah-sī siā-hōe hiān-si̍t. Khó-sioh tn̂g-kî í-lâi, gī-bū kàu-io̍k kiông-pek ha̍k-seng kan-ta ē-tàng īng Hôa-gí niā-niā, bô hoat-tō͘ īng kok-chióng ê pún-thó͘-gí ha̍k-si̍p sǹg-ha̍k, siā-hōe, chū-jiân tán kho. Kok-ka khó-chhì kap chèng-hú bûn-su kâng-khoán pâi-tû kî-tha kok-ka gí-giân. Chō-sêng “to-sò͘ bîn-chiòng na̍p-sòe hō͘ chèng-hú, lâi siau-bia̍t ka-kī ê gí-giân” ê kî-hêng chè-tō͘, tì-sú bûn-hòa tn̄g-chân, chó͘-sun bô kāng gí. Che mā ûi-hoán bíng-chú kok-ka tio̍h ài kong-pêng hun-phuè kàu-io̍k chu-goân, pó-chiòng chū-iû hoat-tián bûn-hòa jîn-keh ê cheng-sîn.
Goán chú-tiuⁿ:
(it) Chèng-hú ài i-hoat hêng-chèng, chiong-chí bô hoat-lu̍t kin-kì ê kiông-chè Hôa-gí kàu-io̍k. Kā Hôa-gí kái-sêng soán-siu, pó-chiòng jîn-bîn ū koân chū-iû soán-te̍k pún-thó͘-gí-giân lâi chiap-siū gī-bū kàu-io̍k. Lo̍h-si̍t Liân-ha̍p-kok《Siau-tû Kàu-io̍k Kî-sī Kok-chè Kong-iok》ê kàu-io̍k chū-chú-koân;
(jī) Pó-chiòng jîn-bîn ū koân ēng ka-kī ê gí-giân chham-ú kong-kiōng sū-bū, jî-chhiáⁿ tī seng-ha̍k, kok-ka khó-chhì, sī-hoat, tam-jīm kong-chit, kun-chit tán hong-bīn, lóng ē-tàng hióng-iū pêng-téng. Lo̍h-si̍t jîn-koân《Nn̄g Kong-iok》só͘ pó-chiòng ê pêng-téng chham-chèng-koân kap bûn-hòa-koân.
Goán siong-sìn, to-gí pēng-chûn choa̍t-tuì m̄-sī tī-lí hū-tan, tian-tò sī chhok-chìn siā-hōe jūn-sèng, chhim-hòa bíng-chú chham-ú ê pit-iàu ki-tshó͘. Si̍t-bū-siōng Liân-ha̍p-kok Pì-su-chhù sú-iōng nn̄g chióng kang-chok gí-giân, la̍k chióng hoat-lu̍t gí-giân, thong-hêng bô-gāi. Lô͘-sim-pó i̍k tī kàu-io̍k, hêng-chèng, sī-hoat bûn-su siōng chè-tō͘-hòa pó-chiòng saⁿ chióng gí-giân, jîn-bîn kâng-khoán kau-thong sūn-lī. Só͘-í chèng-hú ūn-chok kiàn-li̍p tī ko͘-it gí-giân pà-koân tíng-thâu, sī lo̍h-ngó͘ bîn-cho̍k kok-ka ê hām-bîn. I-hoat pó-chiòng gí-giân pêng-téng, chiah-sī hoat-tī-kok ê kin-pún.
Chòe-āu, ûi-hō͘ gí-giân to-iūⁿ-sèng sī kok-chè tiâu-liû. Tâi-oân hiān-chit-sî iáu-koh ū ê jī-cha̍p-gōa chióng pún-thó͘-gí-giân lóng í-keng uá-hiám. To̍k-chun Hôa-gí m̄-nā ka-sok bûn-hòa liû-sit, koh-khah cheng-ka gōa-kok chu-sìn chhau-lōng kap kan-jū (FIMI) ê hong-hiám. Gí-giân pêng-téng m̄-sī hok-lī, sī ki-pún koân-lī. Só͘-í, chèng-hú ài kán-kín kiám-thó ui-koân put-gī só͘ uî-liû ê kî-sī chèng-chheh, ho̍k-chín Tâi-oân pó-kùi ê to-gí thoân-thóng.
獨尊華語,違法無據
——要求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公約,保障教育自主kah參政平等權
威權時期ê「國語政策」是對台灣語言族群ê文化清洗kah制度歧視,侵害聯合國《世界人權宣言》所保障ê人性尊嚴、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》kah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》所保障ê平等文化權、教育權kah政治參與權。
民主化了後,兩蔣時期ê《國語推行辦法》kah《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》tī 2003年、2014年正式廢止--ah。立法院mā通過人權《兩公約》在內ê五項國際人權公約。2019年總統又koh公佈《國家語言發展法》。Tse表示台灣已經行向尊重多元、保障語言平權ê路。M̄-koh tsiânn可惜,目前政府tī軍隊、司法、立法、教育、國家考試等領域,猶原kā華語當做是唯一標準來排除其他語言,m̄-nā無任何法律根據,又koh kah立法院家己所通過ê法律sio-ke̍h。而且違反民主多元、平等ê普世價值。
台灣本底無leh講華語。主計處2020年統計,超過八成民眾猶原ē-hiáu講兩種以上ê語言 ,表示多語台灣tsiah是社會現實。可惜長期以來,義務教育強迫學生kan-na ē-tàng用華語niā-niā,無法度用各種ê本土語學習數學、社會、自然等科。國家考試kah政府文書仝款排除其他國家語言,造成「多數民眾納稅hōo政府來消滅家已語言」ê奇形制度,致使文化斷層、祖孫無仝語。違反民主國家ài公平分配教育資源、保障自由發展文化人格ê精神。
阮主張:(一)政府ài依法行政,終止無法律根據ê強制華語教育。Kā華語改做選修,保障人民有權自由選擇本土語言來接受義務教育。落實聯合國《消除教育歧視國際公約》ê教育自主權。(二)保障人民有權用家己ê語言參與公共事務,而且tī升學、國家考試、司法、擔任公職軍職等方面ē-tàng平等。落實人權《兩公約》保障ê平等參政權、文化權。
阮相信,多語並存絕對m̄是治理負擔,顛倒是促進社會韌性、深化民主參與ê必要基礎。實務上聯合國祕書處使用兩種工作語言、六種法律語言,通行無礙。盧森堡mā tī教育、行政、司法文書上制度化保障三種語言,人民仝款溝通順序。所以政府運作建立tī孤一語言霸權頂頭,是落伍民族國家ê陷眠。依法保障語言平等,tsiah是法治國家ê根本。
最後,維護語言多樣性是國際潮流。台灣現此時iáu-koh有20外種本土語言已經倚險--ah。獨尊華語m̄-nā加速文化流失,koh-khah增加外國資訊操作kah干涉(FIMI)風險。語言平等m̄是福利,是基本權利。所以,政府ài趕緊檢討威權不義所遺留ê歧視政策,復振台灣寶貴ê多語傳統。
